.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政策主要用于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宣傳促銷以及經(jīng)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政策包含宣傳促銷包括各類旅游招徠獎勵和宣傳促銷活動獎勵。關于這兩類獎勵的申報條件及獎補標準如何呢?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政策申報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政策申報條件:
(一)旅游招徠獎勵政策
針對組織市外旅游團隊來肥旅游的合肥本市旅行社,市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一日游10元以內/人、二日游100元以內/人、三日游及以上150元以內/人。一日游標準為:游覽2個及以上A級景區(qū)(不少于1個收費景區(qū)),月度累計人數(shù)達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0元以內給予一次性獎勵;二日游標準為:游覽3個及以上A級景區(qū)(不少于2個收費景區(qū)),并在肥住宿1晚,月度累計人數(shù)達到300人及以上,按每人100元以內給予一次性獎勵;三日游及以上標準為:游覽4個及以上A級景區(qū)(不少于3個收費景區(qū)),并在肥住宿2晚及以上,月度累計人數(shù)達到200人及以上的,市按每人150以內元給予一次性獎勵。住宿單位需是星級飯店或星級農(nóng)家樂、精品民宿、研學基地等文旅企業(yè)。
本獎勵實行年度總額度控制,符合條件的獎勵合計超過總額度的,按照折算后獎勵標準分配至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年度總額度另行通知。
(二)宣傳促銷活動獎勵政策
對我市文旅企業(yè)單位在我市主辦(支付舉辦費用)與旅游相關的、經(jīng)濟社會效益明顯的區(qū)域性旅游會展和旅游節(jié)慶活動的,根據(jù)活動的規(guī)模和效益,給予3萬元以內的獎勵。
本獎勵實行年度總額度控制,符合條件的獎勵合計超過總額度的,按照折算后獎勵標準分配至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年度總額度另行通知。
項目申報條件:
(一)旅游招徠獎勵需符合政策標準并提供:①合肥市文化和旅游業(yè)扶持資金申報表;②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一份;③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一份;④旅游團隊旅游合同,旅游團隊名單、旅游行程單報備回執(zhí);⑤機票復印件,合肥旅游景點門票復印件、住宿發(fā)票復印件。
(二)宣傳促銷活動獎勵需符合政策標準并提供旅游會展和旅游節(jié)慶活動舉辦通知、方案、新聞報道、圖片等證明材料。
(三)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各獎項實行年度申報制,旅游宣傳促銷獎勵各個獎勵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次年3月底。
(四)所有獎項申報者,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限向市文旅局報送《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申報表》。凡逾期報送的,不予獎勵。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政策申報代理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10892 QQ:2885162378